馬來西亞外國來源收入豁免延長至2036年:遠程自由工作者和中小企業需要知道的
個人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已延長至2036年12月31日。以下是這對與海外客戶合作的馬來西亞自由工作者、數位遊民和從國外獲得收入的中小企業主的意義。

免責聲明:本文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外國來源收入規則取決於您的稅務居民身分、匯款模式和收入性質。請務必於馬來西亞國內稅收局(LHDN)網站核實最新的公共裁決和條件,並就您的具體情況諮詢持牌稅務代理。
重點:豁免再延長十年
根據原《2021年財政法》,馬來西亞自2022年1月1日起從純屬地主義徵稅轉向對匯入馬來西亞的外國來源收入(FSI)徵稅。認識到對個人——特別是有國際客戶的自由工作者、數位遊民和中小企業主——的影響,政府引入了過渡性豁免,此後已被延長。
馬來西亞稅務居民個人收到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現已延長至2036年12月31日。通俗地說:如果您是馬來西亞稅務居民,並在此視窗期間從海外獲得收入,您通常不需要繳納馬來西亞所得稅——前提是符合條件。
這對三個群體來說意義重大:以美元/歐元/新元賺錢的遠程自由工作者、經營海外註冊企業的數位遊民,以及透過區域子公司轉移收入的馬來西亞中小企業。
什麼算「外國來源收入」?
外國來源收入是指來源在馬來西亞境外的收入。來源測試考察:
- 服務在何處執行——如果您從吉隆坡為美國客戶編碼,服務是在馬來西亞執行的,屬於馬來西亞來源,不論客戶或付款源自何處。
- 基礎活動在何處發生——對於交易、製造、租金收入和利息,來源通常是活動實際所在地。
- 合同在何處訂立和履行——對於版稅和佣金,來源通常跟隨基礎合同的管轄區。
這種區別比人們意識到的更重要。一位從檳城為新加坡SaaS公司工作的馬來西亞自由開發者賺取的是馬來西亞來源收入——豁免不適用。一位經營新加坡子公司並將股息付回馬來西亞的馬來西亞稅務居民收到的是外國來源股息收入——豁免可能適用。
底線:豁免關乎收入的來源,而非客戶所在地。搞錯了可能會申請不適用於您的豁免。
誰符合豁免資格?
延長的豁免適用於馬來西亞居民個人——包括獨資經營者和合夥企業合夥人——在馬來西亞收到的外國來源收入。主要條件通常包括:
- 您必須是馬來西亞稅務居民(一般來說,一年在馬來西亞停留182天或以上)
- 收入必須真正來源於外國(見上述測試)
- 某些類別的收入必須在原產國納過稅——馬來西亞的做法與經合組織BEPS和歐盟對「雙重不徵稅」的擔憂一致
- 您必須符合LHDN關於FSI的公共裁決中的任何具體條件
「應納稅」要求很重要。如果您從零企業稅的國家(或股息具體0%稅率的國家)收到股息,LHDN可能會主張應納稅條件未得到滿足並評估該收入。請仔細檢查公共裁決和股息來源國的稅務處理。
誰不符合資格?
- 公司(私人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等)——公司在合格條件框架下適用不同規則。如果您透過公司賺取FSI,請諮詢稅務代理。
- 非居民——如果您不是馬來西亞稅務居民,您有不同(通常更窄)的義務。
- 在馬來西亞實際執行的服務收入——上面已涵蓋,但值得重複,因為這是大多數自由工作者滑倒的地方。
案例研究:實務中的情況
案例1:有美國客戶的馬來西亞自由工作者
艾莎是吉隆坡的自由平面設計師。她以美元向美國客戶開票,透過她的Wise多幣種帳戶收款,每月轉入她的馬來亞銀行帳戶。
她的收入是外國來源嗎?不是。她在馬來西亞執行設計工作。她的收入是馬來西亞來源。她在B表上申報為營業收入,按正常累進稅率繳納馬來西亞所得稅——本文的豁免不適用。
案例2:在海外停留200多天的馬來西亞數位遊民
法利德一年在峇里島、胡志明市和里斯本工作230天,回吉隆坡135天。去年他是馬來西亞稅務居民,但今年不是(未通過182天測試)。
他今年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問題變得無關緊要——他是非居民,適用不同規則。當他重新建立居民身分時,居民年份收到的FSI可再次享受豁免。
案例3:擁有新加坡子公司的中小企業主
拉吉擁有一家全資擁有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馬來西亞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實體每年向他支付SGD 120,000的董事股息。他是馬來西亞稅務居民。
股息是外國來源(新加坡來源)。如果它在新加坡應納稅(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息通常不需要納稅,因為新加坡豁免股息),應納稅條件可能未得到滿足。拉吉應諮詢他的稅務代理,確認豁免是否適用或股息在匯入時是否在馬來西亞應稅。
案例4:有Upwork美國客戶但在吉隆坡工作的馬來西亞中小企業主
努鲁爾經營一家總部位於賽城的4人中小企業,透過Upwork為美國和英國客戶提供服務。所有設計和開發工作都在馬來西亞完成。
這項收入不是外國來源的——是馬來西亞稅務居民賺取的馬來西亞來源營業收入。她繳納馬來西亞公司稅(如果註冊為私人有限公司)或在B表上的營業稅(如果是獨資經營者)。
如何申請(或不申請)豁免
實務中:
- 確定來源——產生收入的活動實際在哪裡發生?記錄下來。
- 檢查稅務居民身分——使用LHDN的居民規則確認您符合182天(或等同)測試。
- 核實「應納稅」——收集顯示收入在源頭已納稅的檔案(納稅證明、預扣稅收據、外國納稅申報表)。
- 在B表或BE表上透明申報——即使申請豁免也在納稅申報中包括FSI,並根據馬來西亞記錄保存規則保留支援檔案7年。
- 對於複雜情況諮詢持牌稅務代理——對於遠程知識工作者,馬來西亞來源和外國來源收入之間的界限經常模糊。
如果您想初步檢查特定收入流是否符合可扣除業務開支或是否須繳納馬來西亞稅,請試用我們的開支可扣除性檢查器。要估算您在馬來西亞來源收入上可能的稅單,請使用所得稅計算器。
文件:保存7年的內容
馬來西亞的記錄保存規則是從相關評稅年度起7年。對於FSI索賠,保留:
- 顯示付款方來源國的發票
- 描述服務執行地點的合同或委託檔案
- 在來源國納稅的證明(證書、收據、預扣聲明)
- 顯示匯入馬來西亞的銀行對帳單
- 如果居住地處於邊緣狀態,旅行記錄(護照蓋章、機票預訂)
- 任何關於先前FSI索賠的LHDN通信
紙質收據會褪色,電子郵件會被刪除,2029年將比您想像的更快到來。像Denpyo這樣的工具可以從發票和收據中自動提取關鍵欄位,將它們保存到可搜索的雲端儲存,並按客戶或項目分類。特別是對於FSI檔案,這種基礎設施就是五年後擋在您和痛苦LHDN查詢之間的東西。
2036年之前可能會有什麼變化?
延長至2036年並不是永久豁免。三個需要關注的發展:
- 經合組織BEPS第二支柱——馬來西亞從2025年起對範圍內跨國公司採用15%全球最低稅。個人FSI規則是分開的,但政治方向是減少「零稅」結果。
- 歐盟監控——馬來西亞2022年最初的FSI規則變更部分是對歐盟「灰名單」擔憂的回應。未來的歐盟壓力可能收緊豁免條件。
- 檢討點——2036年的日期可能根據更廣泛的稅制改革在十年中期進行重新審視。
如果您基於此豁免規劃長期戰略,請構建靈活性。將其視為10年視窗,而不是永久特徵。
總結:了解來源,記錄一切,無論如何都要申報
外國來源收入豁免延長至2036年12月31日對有真正海外收入的馬來西亞自由工作者和中小企業主來說是令人歡迎的消息——但豁免比頭條報導所暗示的更狹窄且條件更多。我們看到的兩個最大錯誤:
- 假設「我的客戶在海外」等於「我的收入是外國來源」。不是。來源跟隨工作執行地。
- 不保留證明收入在來源國已納稅的檔案。沒有這些,LHDN可以在多年後質疑豁免。
如果您只記住三件事:(1) 在假設任何事情之前確定每個收入流的來源,(2) 保留7年的檔案,包括來源國納稅證明,(3) 即使申請豁免也在B表或BE表上報告FSI。2036年視窗很慷慨。正確使用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