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票制度過渡措施延長兩年|2026年10月起進項扣抵改為70%(令和8年度改正)
令和8年度稅制改正修訂了向免稅事業者採購的過渡措施。2026年10月起進項稅額扣抵為70%而非50%。本文解讀新時程、適用對象與帳簿記載要件。

本文依日本國稅廳(NTA)與財務省截至2026年8月之公開資料撰寫,僅為一般性說明,並非個別稅務建議。具體情形請洽主管稅務署或稅理士。
如果你是自由工作者、個人事業主或中小企業主,原本以為「發票制度(Invoice)的過渡措施將自2026年10月起降至50%」,請先更新資訊。依令和8年度(2026年度)稅制改正,針對向免稅事業者採購的進項稅額扣抵過渡措施已修訂:2026年10月起可扣抵比例為70%,而非50%,過渡期並延長兩年。對於與未登記供應商有往來的應稅企業而言,這減輕了消費稅負擔,但要享有扣抵,仍須符合帳簿記載與發票保存的要件。本文說明新時程、適用對象與實務重點。
發票制度與「過渡措施」回顧
自2023年10月1日起,日本的合格發票制度要求企業保存「合格發票」方能扣抵進項消費稅,僅在稅務署登記的「合格發票發行事業者」得以開立。這代表向免稅事業者(銷售額1,000萬日圓以下等、免除消費稅納稅義務者)採購,原則上不得扣抵。
為避免衝擊過大,設有過渡措施,容許買方就來自免稅事業者的應稅採購按固定比例扣抵。原規則分三段:80%(2023年10月—2026年9月)、50%(2026年10月—2029年9月)、其後為0%。多數指南與會計軟體皆以這套「2026年10月起50%」的舊時程為準。
令和8年度改正改了什麼:80%改為70%並延長兩年
令和8年度稅制改正基於對小規模事業者的照顧,放緩扣抵比例的下降並將過渡期延長兩年。修訂後時程如下:
- 2023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扣抵80%(不變)
- 2026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扣抵70%(新增,原定為50%)
- 2028年10月1日—2030年9月30日:扣抵50%
- 2030年10月1日—2031年9月30日:扣抵30%
- 2031年10月1日起:不可扣抵(0%)
兩大重點:其一,2026年10月起為70%而非50%;其二,結束時間由2029年9月延至2031年9月,其間按70%→50%→30%逐步下降。改正旨在避免與免稅事業者交易較多的中小企業負擔驟增(財務省「令和8年度稅制改正」)。
誰會受影響
此措施僅與採一般(本則)課稅方式申報的應稅企業有關——亦即按實際發票逐筆扣抵進項稅、且採購中含免稅或未登記供應商的企業。
以下情形無須在意,因其並非按實際採購扣抵:
- 選擇簡易課稅的企業:按銷售的推定進項率計算扣抵,與供應商身分無關。
- 適用2成特例的企業:以銷項稅額的兩成為應納稅額,不看採購結構。
- 仍為免稅事業者:根本不申報消費稅。
因此,70%的調整直接影響的是有免稅供應商、且採一般課稅申報的企業,例如將工作外包給個人創作者或個體工匠的製作公司、營建企業,以及委託自由工作者的企業。
享有過渡扣抵的兩項要件
扣抵並非自動適用,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點(國稅廳發票制度專題網站)。
1. 帳簿記載
與分類記載發票方式相同,記錄①對方名稱、②交易日期、③交易內容(屬減稅率者註明)、④對價金額;此外須註明「屬適用過渡措施的應稅採購」,實務上以「80%扣抵對象」「過渡措施(70%)」等備註或專用稅目加以區分。
2. 保存發票等
保存對方開立、載有與分類發票相同事項的發票、收據、送貨單等。毋須是合格發票,但單據本身必須保存。以電子形式收到的發票,須依電子帳簿保存法以電子形式保存。
實務模擬示例
假設向身為免稅事業者的個人設計師支付外包費110,000日圓(本體100,000+消費稅相當10,000)。
- 至2026年9月(80%):10,000中8,000可扣抵,其餘2,000計入成本(費用)。
- 2026年10月起(70%):可扣抵7,000,不可扣抵的3,000計入費用。
每筆交易可扣抵額由8,000降至7,000,多繳消費稅1,000。若按舊制50%則僅扣抵5,000,故維持70%使增幅減半。交易量越大,差額越可觀。可用節稅額模擬器與所得稅計算工具掌握整體影響。
今後如何看待與免稅事業者的交易
既然比例會逐步下降,免稅供應商較多的企業宜及早規劃:①與主要供應商商討登記為合格發票發行事業者;②試算簡易課稅是否更有利;③重新檢視價格與下單條件。惟單方面強加不利條件可能觸及公平交易法與《下請法》,任何調整都應基於對等協商。無論如何,起點都是準確掌握「採購中來自免稅事業者的比例有多大」。
用Denpyo簡化分類記帳與憑證管理
適用過渡措施時,最費工夫的其實是逐筆判斷供應商是否為登記的合格發票發行事業者,並於帳簿註明過渡處理。使用Denpyo,只需以手機拍攝收據或發票,即可自動辨識登記號(T+13碼)、對方、日期、金額等資訊,為分類記帳省時。辨識出的資料還能即時呈現節稅效果,讓你在日常記帳中就看清「能扣抵多少」「能省多少稅」。紙本發票當場數位化,也有助於符合電子帳簿保存法。
總結
依令和8年度稅制改正,向免稅事業者採購的過渡扣抵自2026年10月起為70%而非50%,並延至2031年9月結束,比例按80%→70%→50%→30%→0%逐步下降。適用對象為一般課稅的應稅企業,享有扣抵須於帳簿註明「適用過渡措施」並保存發票。請先掌握來自免稅供應商的採購規模,理順分類記帳流程;從每天將收據、發票數位化做起,面對制度變化便能從容因應。


